發布日期:2021-02-20 13:12:34 點擊次數:    
制砂,機制砂,礦石
近日,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公安局、財政局、規劃和
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委員會、商務委員會、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林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海事局、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鐵路辦事處十七部門發布《重慶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以保障全市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方案》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科學、產業鏈協同發展、供需基本平衡的砂石供應保障體系,年產1000萬噸及以上的超大型
機制砂石企業產能占比達到40%,力爭培育6家以上智能化、綠色化、質量高、管理好的企業。對此,《方案》提出了建立部門工作協作機制、落實屬地責任、營造良好環境三大保障措施及七大重點舉措。
《方案》明確,對經批準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整體修復區域內按照生態修復方案實施的修復項目,在工程施工范圍及施工期間采挖的砂石,除項目自用外,砂石資源確有剩余的,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工程建設項目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處置。
重慶市是繼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七部門印發《福建省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后,又一個各地落實中央十五部門文件中,參與負責落實部門達十七個的!
據中國砂石協會和中國砂石骨料網了解,其實,重慶市早在兩年前就開始著手規劃機制砂石行業的發展。2018年10月30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建筑石料用灰巖資源開發布局方案》,在渝西、渝東北、渝東南片區,布局14個資源保障基地、2個后備資源保障基地和1個應急資源保障基地,預測資源量275億噸,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和保留礦山160個,設計生產規模11000萬噸/年。到2020年,重慶全市碎石礦山控制在470個以內、總設計生產規??刂圃?1000萬噸/年以內。
重慶市多次針對砂石行業發文,推動機制砂石產業發展,對川渝經濟圈經濟發展將起到重要支撐作用!
重慶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
為保障全市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門和單位《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以及《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近期建筑砂石保供穩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19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科學、產業鏈協同發展、供需基本平衡的砂石供應保障體系,年產1000萬噸及以上的超大型機制砂石企業產能占比達到40%,力爭培育6家以上智能化、綠色化、質量高、管理好的企業。
二、重點舉措
(一)推動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
1.優化機制砂石開發布局。統籌資源稟賦、經濟運輸半徑、區域供需平衡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市投資建設資源需求,結合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一區兩群”協調發展、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等需要,優化全市建筑砂石礦山投放數量和產能指標。支持有條件的區縣積極有序投放大型砂石采礦權。在現有資源保障基地的基礎上,依托砂石礦產資源賦存和交通優勢,布局一批大型、超大型機制砂石生產基地。分片區構建供需平衡保障網絡,片區內以自求平衡為主,缺口部分就近調配資源,支持砂石資源貧乏區縣與資源富集區縣加強對接,努力實現資源就近保障、自給自足。(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重慶鐵路辦事處)
2.提升市場供給水平。推進“凈采礦權”出讓,采礦用地用林、搬遷安置和資產評估等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在出讓前統一確權估價,在出讓收益外單列。對于已出讓的建筑砂石礦山,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按規定時序解決用地用林和安置搬遷問題,完善有關審批手續后開工建設;已下達采礦權出讓計劃的建筑砂石礦山,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按規定時序組織出讓交易。對符合條件的已設砂石采礦權,依法予以延續登記,并推動盡快恢復正常生產。支持國家和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利用項目紅線范圍內開山、道路、隧洞、場地平整等建設工程產生的碎石料生產機制砂石。支持有實力、負責任的大型砂石企業加大投資,提高規模化、集約化開采水平;鼓勵鐵路、高速公路、渝西水資源配置工程、長江航道工程等建設單位和全國大型水泥、骨料生產集團以及本地龍頭建材企業,積極參與我市機制砂石項目投資建設。對投資大、裝備先進、質量達標、符合條件的機制砂石生產企業,支持其依法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競買建筑砂石礦業權。支持各類企業加大市外機制砂石采購量。(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應急局、市國資委,重慶鐵路辦事處)
3.加快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統籌考慮各類砂石資源總體發展趨勢,在規劃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污染防治、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方面加強聯動,加快推動機制砂石產業轉型升級。強化上下游銜接,積極宣貫和組織實施機制砂石產品應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斷提高優質和專用產品應用比例。支持引導機制砂生產企業根據建設項目用砂質量要求,定制生產適銷對路專用產品。(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重慶鐵路辦事處)
4.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融合。鼓勵砂石企業以資源、資本、技術、品牌、市場等為紐帶,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實施兼并重組,壓減、改造低效產能,提升產業集中度,有效改變“小、散、亂”局面。支持砂石企業向下游延伸產業鏈,鼓勵發展砂石、水泥、混凝土、裝配式建筑一體化的產業園區,發揮集聚效應,減少全產業鏈二次物流量。支持建設單位和建筑砂石礦山企業建立長期協作關系,減少流通環節,縮小坑口價和終端價的價差。(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5.降低運輸成本。完善長江、嘉陵江、烏江水運網絡和港口集疏體系建設,鼓勵主城區治理范圍外的現有碼頭開展砂石裝卸經營活動。加快推進布局砂石集散中心建設。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對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企業,根據企業需要,按規定建設鐵路專用線。(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經濟信息委,重慶鐵路辦事處)
(二)加強河道采砂綜合利用
6.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盡快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區和禁采期,調整不切實際片面擴大設置的禁采區,糾正沒有法律依據實施長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加快編制《重慶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規劃(2021—2025年)》,在保障防洪、生態、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可采區、可采期、可采量,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采。(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林業局)
7.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力度。嚴格落實河(庫)長制,加快推進河道采砂與河道、航道整治相結合,充分利用疏浚砂,及時總結河道航道疏浚砂綜合利用試點經驗,在有關區縣逐步推廣開展河道航道疏浚砂綜合利用工作,拓寬砂石來源,增加資源供應。(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水利局、長江重慶航道局、重慶海事局、市交通局、市林業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
8.加大市外河砂采購。積極對接長江流域河砂主產地,支持各類企業積極采購市外河砂,穩定河砂供應量。(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市國資委)
(三)確保重點工程項目需要
9.加大重點工程保障力度。加強對列入國家和市級重點工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機場工程、水利工程等項目砂石需求及保障情況的統籌調度。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漲幅較大的區縣,要針對性制定應急保供方案,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貨源和運輸調度的統籌協調,確保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不受影響。(各區縣人民政府)
(四)積極推進砂源替代利用
10.支持礦石尾礦綜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綜合利用廢石、礦渣和尾礦等砂石資源,實現“變廢為寶”。支持具備礦山資源的企業充分利用采礦廢石及選礦
尾礦生產機制砂石,替代新開采礦石資源在混凝土和砂漿中的應用。(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應急局)
11.鼓勵利用固廢資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勵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區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給。(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
12.推動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統籌利用。支持工程建設項目建筑砂石自采自用,工程建設項目在批準的建設工期和占地范圍內臨時采挖砂石資源用于本工程建設的,不辦理采礦許可證。對經批準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整體修復區域內按照生態修復方案實施的修復項目,在工程施工范圍及施工期間采挖的砂石,除項目自用外,砂石資源確有剩余的,由屬地區縣人民政府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工程建設項目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處置。(各區縣人民政府,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13.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發展新型建造方式,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應用,在政府投資項目和主城都市區辦公、商業、文教、科研等社會投資公共建筑中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進一步提高居住建筑采用裝配式建筑的比例,推進裝配式建筑在農房建設中的應用。(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
(五)強化砂石行業市場監管
14.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砂石行業全環節、全流程監管,及早發現問題隱患,完善管理制度規范。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開采、非法盜采、違規生產、污染破壞環境、造假摻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與個人的責任。落實長江河道采運管理“四聯單”制度,依法查處非法運砂、“三無”采砂船及非法改裝、偽裝、隱藏采砂設備的船舶。(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長江重慶航道局、重慶海事局)
15.規范砂石市場秩序。全面加強生產的機制砂石質量抽查監管力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砂石經營者應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標價信息,并主動接受監督。嚴厲打擊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哄抬價格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市市場監管局)
(六)切實保障防汛等應急用砂石
16.針對防汛搶險等應急用砂石,根據需要建立應急開采機制,制定應急方案,在嚴格執行方案要求、實行專砂專用的前提下,由區縣政府統籌啟動應急開采和保障供應。(各區縣人民政府)
(七)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
17.建立砂石市場信息發布制度,加強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及時分析研判市場供求變化,每兩個月調度一次全市砂石供求情況。及時發布砂石市場信息,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及早做出反應,穩定市場預期。(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局) ??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門工作協作機制。建立由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公安、財政、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統計、林業、海事以及重慶鐵路辦事處等部門(單位)參與的砂石保供穩價工作協調機制,定期會商研究相關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各市級有關部門(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工作順暢。(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二)落實屬地責任。各區縣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落實屬地責任,把做好砂石保供穩價、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建立工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各區縣人民政府)
(三)營造良好環境。推進相關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申請資料要件,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堅持一視同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允許和支持民營企業平等進入建筑砂石礦山開采、河道采砂等行業,保護民營砂石生產企業合法權益。(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委、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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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市發改委